签名认证是传统的公证业务之一。在法律文献中,签名被视为用于确认身份、具有个人特征的书写笔迹。同时,签名也是特定人士对所签署文件内容表达本人意愿的独特方式。+++等符号不能视为签名,因此也无法对其进行认证。
办理签名认证时,须出示身份证或护照以证明身份。签名真实性认证以认证附注的形式记载于文书上。如果文书缺少法律规定的必要事项(例如文书中的某些信息缺失),则不能办理签名认证。公证员办理签名认证时,仅证明特定人士的签名,并不证明文书所载事实的真实性。公证员还应提醒当事人,认证完成后,不得在文书中补写或修改任何信息。
如果文书仅需在斯洛伐克境内使用,由公证员或区政府办理的签名认证具有同等效力。但如果需要将文书用于涉外事务,则只能由公证员办理认证。
如需办理认证,您可以前往常住地附近的乡镇/市政府,或就近前往公证员处(可在斯洛伐克共和国公证员协会网站查找公证处)